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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利率暂不调整

发布时间: 2019-08-30 11:50:23

来源: 搜狐焦点

分类: 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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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坚决贯彻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以及房地产市场的长效管理机制,在改革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过程中,确保区域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有效实施,保持个人住房贷款的利率水平基本稳定,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现就新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2019年10月8日起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数值应符合全国以及当地住房信贷的政策要求,体现贷款的风险状况且合同期限内固定不变。

  二、借款人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可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商约定利率重定价周期。重定价的周期最短为1年。利率重定价日以及定价基准调整为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利率重定价周期及调整方式应该在贷款合同中明确。

  三、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而二套商业性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60个基点。

  四、人民银行省一级分支机构应按照“因城施策”原则指导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在国家统一的信贷政策基础上根据当地房地产市场形势的变化,确定辖区内的首套和二套商业性个人住房的贷款利率加点下限。

  五、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确定的加点下限,结合本机构经营情况、客户风险状况以及信贷条件等因素,明确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定价规则,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加点的数值。

  六、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切实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和咨询服务,应依法合规保障借款人合同权利和消费者权益,严禁提供个人住房贷款“转按揭”以及“加按揭”服务,确保相关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七、2019年10月8日前已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

  八、商业用房购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60个基点。而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政策暂不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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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rebec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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