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拼团购房72群(170)
  • 浅浅:这个楼盘到底好不好?
  • 雪花飘飘:好的呢。
  • 零:这个楼盘周边环境设施怎么样?
  • 英雄:我去看过,很齐全。
  • 牛转乾坤:这个楼盘价格波动大么?
  • 日记本:这个楼盘性价比高。
  • 回忆:我建议你们去楼盘看看。
  • 大头:也可以直接咨询置业管家。
  • 吃了么:什么时候大家一起去看看啊。
  • 蓝天:上周我已经签合同了。
63人申请入群

关于调整我市户籍家庭住房保障申请条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5-15 15:50:46

来源: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分类: 行业动态

173次浏览


4月19日,我市印发《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东府办〔2021〕207号),文件明确从2021年1月1日起,我市最低生活保障线从1060元上调至1100元。由于我市户籍家庭准入条件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挂钩,根据《东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现对我市户籍家庭住房保障申请准入条件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1550293556190.jpg

一、准入条件调整情况

(一)廉租住房家庭调整情况。家庭人均月收入调整为不高于2200元(含2200元),家庭人均资产调整为不高于132000元(含132000元)。

(二)经济适用住房家庭调整情况。家庭人均月收入调整为不高于3300元(含3300元),家庭人均资产调整为不高于264000元(含264000元)。

(三)公共租赁住房家庭调整情况。家庭人均月收入调整为不高于4400元(含4400元),家庭人均资产调整为不高于264000元(含264000元)。

二、执行时间

上述调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本通知发布时仍在审核的保障申请资料按照新标准进行审核,本通知发布时已完成审核的保障申请资料按照旧标准执行,不作调整。

责任编辑: dingshasha1

团购报名

最新楼讯
楼盘导购更多>>
购房指南更多>>
小编推荐
订阅楼市楼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