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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公租房可供房源公布,月租金每平米1元到7元不等!

发布时间: 2019-04-28 09:55:56

来源: 本网原创

分类: 国内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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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小编从市住建局获悉,市住建局正式发布发布《东莞市雅园新村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方案(第19批)》并计划提供雅园新村公租房目前可供分配房源共223套将以月租金由1元/平方米至7元/平方米不等进行出租。

“无配套”房源优先保障本市户籍家庭
  雅园新村公租房位于东莞市南城街道环城路旁。《配租方案》显示目前可供分配的房源共223套。其中一房一厅的40平方米户型有85套,二房一厅的60平方米户型有86套,三房一厅的80平方米户型有52套。
  在租金方面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本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际的租金只需要按1元/平方米的价格进行收取;符合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本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金按3.69元/平方米收取;超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的本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则需要租金按5.5元/平方米收取;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本市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租金按7元/平方米收取。
  此外待分配房源分为“无配套”和“有配套”两种,“无配套”的房源就会优先供给本市户籍家庭。里面所配套附带的家电在原则上不允许拆除的,整个房子的按租金则按每月每平方米3元收取。

登记截止日期为4月26日
  小编了解到可参与本次意向登记的轮候对象为第137-145期已公示并通过审批的保障对象。有意向的轮候对象可携带身份证原件和户口本原件,到镇(街)住建部门进行意向登记其中的登记截止日期到4月26日。
  《配租方案》要求复审通过的轮候对象即为配租对象,配租对象在选房前采取公开抽号的方式确定配租排序。配租对象与相关的排序全部确定以后,配租的对象需要按照配租排序的顺序选择想应的公租房。经公示无异议之后方可与申请人签订《东莞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其中合同期为3年。
  近期内市住建局将在《雅园新村公租房选房实施方案》中公布选房的相关地点与时间。市住建局提醒雅园新村公租房第19批分配结果公示期满后,租房者需在一个月内签订租赁合同并且办理与之相关的手续。如果配租对象放弃选择公共租赁住房、或上述公示期满后一个月内未签订租赁合同及签订租赁合同后放弃入住的,视为放弃本次保障资格,如果想重新申请的话则需要两年后。

责任编辑: dgw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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