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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级版“禁墅令”来了!农业部明令禁止利用农村宅基地建别墅!

发布时间: 2019-10-17 17:43:57

来源: 房博士

分类: 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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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墅令”升级版来了!近日农业农村部官网发布《农业农村部关于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该通知中要求,各地需依法规范盘活利用行为,进一步加强宅基地管理,防止侵占耕地、大拆大建及违规开发,不得违法违规买卖或是变相买卖宅基地,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

  农村宅基地和住宅是农民的基本生活资料和重要财产,也是农村发展的重要资源。

  其实在近年来,随着城镇化快速推进,农业转移人口数量不断增加,农村宅基地和住宅闲置浪费问题是日益突出。因此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对于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以及推动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重点提出5大工作要求】

  1.因地制宜选择盘活利用模式

  各地要统筹考虑区位条件、资源禀赋、环境容量、产业基础和历史文化传承,选择适合本地实际的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模式。鼓励利用闲置住宅发展符合乡村特点的休闲农业、乡村旅游、餐饮民宿、文化体验、创意办公、电子商务等新产业新业态以及农产品冷链、初加工、仓储等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支持采取整理、复垦、复绿等方式,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整治,依法依规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政策,为农民建房、乡村建设、产业发展等提供土地等要素保障。

  2.支持培育盘活利用主体

  在充分保障农民宅基地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采取自营、出租、入股、合作等多种方式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鼓励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进行统一盘活利用。支持返乡人员依托自有和闲置住宅发展适合的乡村产业项目。引导有实力、有意愿、有责任的企业有序参与盘活利用工作。依法保护各类主体的合法权益,推动形成多方参与、合作共赢的良好局面。

  3.鼓励创新盘活利用机制

  支持各地统筹安排相关资金,用于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奖励、补助等。条件成熟时,研究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项目。推动金融信贷产品和服务创新,为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提供支持。结合乡村旅游大会、农业嘉年华、农博会等活动,向社会推介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资源。

  4.稳妥推进盘活利用示范

  各地要结合实际,选择一批地方党委政府重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健全、农村宅基地管理规范、乡村产业发展有基础、农民群众积极性高的地区,有序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试点示范。突出乡村产业特色,整合资源创建一批民宿(农家乐)集中村、乡村旅游目的地、家庭工场、手工作坊等盘活利用样板。总结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探索一套规范、高效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以点带面、逐步推开。

  5.依法规范盘活利用行为

  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宅基地管理,对利用方式、经营产业、租赁期限、流转对象等进行规范,防止侵占耕地、大拆大建、违规开发,确保盘活利用的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依法取得、权属清晰。要坚决守住法律和政策底线,不得违法违规买卖或变相买卖宅基地,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要切实维护农民权益,不得以各种名义违背农民意愿强制流转宅基地和强迫农民“上楼”,不得违法收回农户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对利用闲置住宅发展民宿等项目,要按照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尽快研究和推动出台消防、特种行业经营等领域便利市场准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

  东莞“禁墅令”升级

  在今年4月份住建部即已发文要求各地立即暂停办理有关别墅项目建设审批手续,并对已建、在建、在批、待建、待批的别墅项目进行梳理。该条通知实际上可视为“禁墅令”的升级版。

  今年8月份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了《东莞市加强居住项目规划管理指导意见》,对居住项目内住宅建筑进行分区域,分类型管控。其中对重点地区严格管控(南城区,东城区,莞城区,万江区)跟轨道交通TOD地区等高密度发展区域,应坚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禁止规划布局层数低的住宅,但对一般地区适度管控,为保持正常延续性、适应市场客观需求,允许规划少部分层数低的住宅,同时通过限制该类住宅规模。这意味着东莞的“禁墅令”是已经实际落地了。

  而现今通知出台,从城市主体转换至农村主体,要求依法规范盘活存量土地,加强宅基地管理,禁止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说明我国供应侧改革已逐步升级迈入深水区,进一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全面提高群众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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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dgy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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