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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中介行业诚信规范体系形成

发布时间: 2019-03-23 09:53:46

来源: 快资讯

分类: 楼讯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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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昨日由东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了解到,该协会发布《关于重申东莞市房地产中介行业自律规范执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3月楼市出现回暖迹象,从业人员更要行业自律,并重申“五大执业规范”。市房地产中介协会秘书长郑浩辉表示,目前东莞已经正式形成东莞房地产中介行业诚信规范体系。
  重申“五大执业规范”
  据介绍,2018年东莞住宅成交量整体下跌,进入今年三月份,不少刚性置业需求的消费者开始关注房产市场,市场交易量也有所回升。为继续保持良好市场交易氛围,市房地产中介协会重申房地产中介行业执业规范。
  《通知》重申五大执业规范,分别为:一、房地产中介人员不得通过职务之便,接受或索取客户、开发商、投资公司及公司合作伙伴佣金以外的不正当利益,变相大幅降低佣金、获取私利,损害企业乃至行业整体形象。二、对房地产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的微信公众号及微信朋友圈等对外宣传渠道不得发布各种“放开限购”“买房入户”等虚假宣传广告及房源信息;不得恶意编造散布涨价谣言,制造房源紧张气氛,煽动消费者购房。三、不得为不符合购房条件的购房者制作假离婚证、假流水、假公章、开具假收入证明、假工作证明等逃避东莞市住房限购政策;不得发布或提供“零首付”“低首付”“高回报”“不需社保”“垫资”或诱骗购房人向私人公司借贷等违规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引诱消费者购房。四、房地产中介机构应当实行明码标价制度,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公示房地产经纪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以及相关房地产价格和信息,不得收取任何合同约定以外的费用,不得假借其他担保公司、房管部门、评估公司以及贷款银行的名义收取费用。五、房地产中介机构应加强对各自中介人员的职业素质管理,提高中介人员对房屋买卖的风险意识,特别是涉及买卖双方权责、交易流程、佣金收取、交楼清单及程序、交易未成情况下定金托管问题等事项,均应明确服务项目、内容、流程和完成标准,并落实到书面,从而固定交易各方的权责义务关系。
  房地产中介行业诚信规范体系形成
  据东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秘书长郑浩辉介绍,目前东莞已经正式形成房地产中介行业诚信规划体系,他介绍了近几年东莞房地产中介行业的规范历程。
  2011年,住建部出台《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以及东莞市房产管理局出台《东莞市房地产经纪行业信用档案管理实施细则》《房地产经纪行业诚信档案评分办法》, 同年,市房地产中介协会成立东莞市房地产中介自律督导工作委员会,组织行业资深专家(行业专家库)及法务人员,对行业存在的不诚信规范行为进行调查、核实,拟定对外发布的通知及告知书,提请行业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及时纠正不诚信规范行为。当年还发布了《关于在房地产经纪机构经营场所公示统一标准公示牌匾的通知》(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的公示),并举办“诚信100”房地产经纪机构评选启动仪式,各参会会员单位在现场共同签署自律公约。
  2012年,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发布《关于贯彻执行全面实施信用档案制度和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2014年,举办“遵守行业规范,抵制违规行为”新闻发布会;2016年,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业促进存量房交易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通知》;2017年,举办诚信宣传活动,正式发布《东莞市房地产中介行业规范管理办法》。
  郑浩辉表示,去年,东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与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签署战略合作协议,联合成立“临时仲裁庭”,提升协会解决投诉纠纷的能力及公信力,成为国内首例在行业协会挂牌成立“临时仲裁庭”的协会;此外,还与广州、深圳、惠州、佛山等城市房地产中介协会签署《房地产中介行业不良行为名单互认备忘录》,对违规房地产从业人员进行公告,并列入广深佛莞惠五地协会“黑名单”,维护行业社会形象。目前,协会已正式形成房地产中介行业诚信规范体系

责任编辑: Ab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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